“不做作业,母慈子孝,一做作业,鸡飞狗跳”,这样的亲子“迷局”如何破除?那家长将如何“依法带娃”?如何高质量陪伴孩子、如何培养孩子、如何进行良好的亲子沟通?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婉儒将针对这些问题给出解答。
此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并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教育的单独立法,自此家庭教育正式被纳入到“国法”“国事”的范畴内,也让家庭教育终于回归到了它本身应该有的地位。
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,50%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,多数父母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。同时,在教育“双减”政策的大背景之下,学生校内校外减负,家庭教育又将如何应对孩子的学业问题?在为孩子减负的过程中,如何让家长们踏踏实实地放弃“内卷”,这是更加值得关注的问题。
父母依法育儿 弘扬优良传统
所谓家庭教育,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,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、身体素质、生活技能、文化修养、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、引导和影响。
实施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,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、家教、家风,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育儿之根本所在 父母为第一任老师
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,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用正确思想、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、品行和习惯。
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家庭教育应主要围绕哪些内容?
教育未成年人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、爱集体、爱社会主义,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培养家国情怀;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、尊老爱幼、热爱家庭、勤俭节约、团结互助、诚信友爱、遵纪守法,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;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,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、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,增强科学探索精神、创新意识和能力;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、科学运动、睡眠充足、身心愉悦,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,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;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,教导其珍爱生命,对其进行交通出行、健康上网和防欺凌、防溺水、防诈骗、防拐卖、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,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,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;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,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,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,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。
家庭教育的实施 对父母提出新要求
首先,父母与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,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,比如在一些特殊时期,如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等重要时段,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,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,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。
其次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、社区密切配合,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,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再者,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,不影响父母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法律事实,二人仍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。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,应当与被委托人、未成年人保持联系,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、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,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。
此外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,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
最后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、身体状况、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,不得实施家庭暴力,不得胁迫、引诱、教唆、纵容、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。这在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里也有类似规定。
进一步呼应双减政策要求
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“双减”要求,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也作出相应规定。其中规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,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第二十六条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,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,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。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从法律的角度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,让家庭教育可以有序、规范进行。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将合和共生、协同育人。父母应该自信有效地亲自抚养子女,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编辑:陈倩倩